马 太 福 音 10
新 约 全 书
- 1 差遣十二使徒(可3:13-19,6:8-13;路6:12-16,9:1-5。参路10:4-12;徒1:13)
- 2 十二使徒的名字如下:为首的是西门(又名彼得),西门的弟弟安得烈,西庇太的儿子雅各,雅各的弟弟约翰,
- 3 腓力,巴多罗迈,多马,税吏马太,亚勒腓的儿子雅各,达太,
- 4 激进派的西门,和出卖耶稣的加略人犹大。
- 5 耶稣差遣这十二个人出去,并且嘱咐他们:“外族人的路,你们不要走,撒玛利亚人的城,你们也不要进;
- 6 却要到以色列家的迷羊那里去。
- 7 你们要一边走一边宣扬说:‘天国近了。’
- 8 要医治有病的,叫死人复活,洁净患痲风的,赶出污鬼。你们白白地得来,也应当白白地给人。
- 9 你们腰袋里不要带金、银、铜钱;
- 10 路上不要带行囊,也不要带两件衣裳,不要带鞋或手杖,因为作工的理当得到供应。
- 11 你们无论进哪一座城哪一个村,都要打听谁配接待你们,就住在那里,直到离去。
- 12 到他家里的时候,要向他们问安;
- 13 如果这家是配得的,你们的平安就必临到他们;如果这家不配得,你们的平安仍归你们。
- 14 如果有人不接待你们,不听你们的话,你们离开那一家那一城的时候,就要把脚上的灰尘跺下去。
- 15 我实在告诉你们,在审判的日子,所多玛和蛾摩拉所受的,比那城还轻呢。
- 16 使徒会遭受迫害(可13:11-13;路21:12-17)“现在,我差派你们出去,好像羊进到狼群中间;所以你们要像蛇一样机警,像鸽子一样纯洁。
- 17 你们要小心,因为有人要把你们送交公议会,并要在会堂里鞭打你们;
- 18 你们为我的缘故,也要被带到统治者和君王面前,向他们和外族人作见证。
- 19 你们被捕的时候,用不着担心说什么和怎么说,因为那时你们必得着当说的话;
- 20 因为说话的不是你们,而是你们的父的灵,是他在你们里面说话。
- 21 弟兄要出卖弟兄,父亲要出卖儿子,甚至把他们置于死地;儿女要悖逆父母,害死他们。
- 22 你们为我的名,要被众人恨恶,然而坚忍到底的必然得救。
- 23 如果有人在这城迫害你们,就逃到别的城去。我实在告诉你们,你们还没有走遍以色列的各城,人子就来到了。
- 24 “学生不能胜过老师,奴仆也不能胜过主人。
- 25 学生若能像老师一样,奴仆若能像主人一样,也就够了。如果一家之主也被称为别西卜(“别西卜”是鬼王的名字),何况他的家人呢?
- 26 应该怕谁(路12:2-9)“所以不要怕他们。没有什么掩盖的事不被揭露,也没有什么秘密是人不知道的。
- 27 我在暗处告诉你们的,你们要在明处讲出来;你们听见的耳语,要在房顶上宣扬出来。
- 28 那些杀身体却不能杀灵魂的,不要怕他们;倒要怕那位能把灵魂和身体都投入地狱里的。
- 29 两只麻雀不是卖一个大钱吗?但你们的父若不许可,一只也不会掉在地上。
- 30 甚至你们的头发都一一数过了。
- 31 所以不要怕,你们比许多麻雀贵重得多呢。
- 32 “凡在人面前承认我的,我在我天父面前也要承认他;
- 33 在人面前不认我的,我在我天父面前也要不认他。
- 34 作门徒的代价(路12:51-53)“你们不要以为我来了,是要给地上带来和平;我并没有带来和平,却带来刀剑,
- 35 因为我来了是要叫人分裂:人与父亲作对,女儿与母亲作对,媳妇与婆婆作对,
- 36 人的仇敌就是自己的家人。
- 37 爱父母过于爱我的,不配作属我的;爱儿女过于爱我的,不配作属我的;
- 38 凡不背起自己的十字架来跟从我的,也不配作属我的。
- 39 顾惜自己生命的,必要丧掉生命;但为我牺牲生命的,必要得着生命。
- 40 得赏赐(可9:41)“接待你们的,就是接待我;接待我的,就是接待那差我来的。
- 41 因先知的名接待先知的,必得先知所得的赏赐;因义人的名接待义人的,必得义人所得的赏赐。
- 42 无论谁因门徒的名,只把一杯凉水给这些微不足道的人中的一个喝,我实在告诉你们,他决不会得不到他的赏赐。”